太原有什么宠物可养?
夏天到了,蚊虫越来越多,很多人喜欢饲养小猫小狗给小宝宝及大人消除蚊虫,那么大家知道太原地区养宠物有什么样的规定吗?今天,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太原地区都有什么宠物可养吧。
第一级,可养宠物:猫、狗、兔、昆虫(除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饲养的),上述几类宠物,在饲养时必须做到圈(笼)养,并做好防疫、防疫,防止寄生虫感染、细菌病毒感染和人畜共患病,防止宠物扰民,并要妥善处置宠物的排泄物。
第二级,建议饲养:鸟类(除国家二级保护鸟类)、鲨鱼、斗鱼、锦鲤等。饲养此类动物应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做到无菌饲养,防止动物对健康人气的污染。禁止饲养国家明文规定的禁止饲养的动物,如野鸡、野生鸟类、鹰类、猫头鹰、蛇类、蜈蚣、蝎子、蜥蜴、蛤蚧、动物内脏等。
第三级,不建议饲养:黄鼠狼、刺猬、蛇、野鸡、野生动物类、野生鸟类(不包括燕子)、两栖类、佛头龟、蛤蚧、蜥蜴、蜂子、蚕蛹等。因上述动物多数有寄生虫,易对人传染疾病,且有的动物之气对人生财有害。
总之,不要饲养国家或者地方二级以上保护野生动植物,病原体动物,如结核病,狂犬病,霍乱,鼠疫等。寄生虫病动物,如弓形虫,旋毛虫,肺吸虫,带虫,囊虫,脑虫,肺漆虫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