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中不能养什么狗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 饲养动物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第四十三条 残疾人生活困难、残疾等级为一、二级除听力、言语残疾外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,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(自治县)残疾人联合会提出护理补贴申请。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、市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部门制定。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(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第三十四条在城市市区禁止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,对于违规饲养的处一干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关于城市限养犬种,各地方一般都有确定,比如在北京,禁养犬种有藏獒、意大利扭玻安犬、巴西菲勒犬、法国波尔多犬、阿根廷杜高犬、英国马士提夫犬、狼狗、西班牙加纳利犬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等39种犬只。
在上海有禁止个人饲养的危险犬类共41种,包括狼狗、牛头梗、日本土佐犬、秋田犬、西班牙加迪斯犬、马士提夫犬、法国波尔多犬、瑞士獒犬、阿根廷杜高犬等犬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