鼓浪屿金毛是流浪狗吗?
鼓浪屿的“金毛”其实是萨摩耶,也是哈士奇的近亲(“雪橇三傻”)。鼓浪屿上有专业饲养员喂养“金毛”,所以并不是流浪狗。
鼓浪屿养狗规定
在鼓浪屿居民区内,狗狗的饲养标准与岛内有所不同,岛内要求犬主给犬挂犬牌,携犬出户必须束犬链牵行。但鼓浪屿的居民区实行“一户一只”。
居民区内每户限养一只小型观赏犬。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及带有攻击性的犬种的居民,须符合下条规定:养大型犬、烈性犬、带有攻击性犬只的家庭须在养犬前至居委会办理《养犬许可证》(有效期为一年);办理后,由犬只的犬主负责管理犬只在居住区和公共场所的行为,承担相应法律责任;并要按时接受居委会关于养犬管理和知识的培训和教育。
未办理《养犬许可证》的养犬户不得携犬进入居民区;养犬户携犬出户,要挂犬牌、束犬链(长度不超过1.5米),犬只在居民区内不得进入公共场所,不得进入电梯、公共交通工具;携犬出户,犬只不得携入绿地,不得向其他犬只投喂食物或亲近其他犬只,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。因饲养犬只污染环境卫生的,应由养犬户或场所管理人自行清理;拒不清理的,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清理,清理费用由养犬户或场所管理人承担。犬只在道路上造成粪便的,养犬户应随时予以清除。
养犬户饲养犬只出生满三个月后,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养犬登记,依法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。未办理养犬登记的,由市公安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罚。
养犬户应定期(每年一次)携犬只到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,未经免疫的犬只,不得饲养。养犬户应在当年首次免疫有效期满前,携犬只重新接种。